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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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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8版)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2.01、12.03、12.04、12.05、12.06、12.07、12.09回避表决的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议案12.02、12.08回避表决的股东:沈德堂。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1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环球都会广场3号楼9层。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环球都会广场3号楼9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传真:021-68365693

邮编:20013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与

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收回股东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资金占用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一)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于2021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沈培今余额37,812.46万元,系公司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具体如下: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消除或变化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2日,公司已收回预付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款全部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4,905,833.34元;公司子公司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对上海建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影视投资款已收回全部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4,754,791.67元;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已收回全部本金15,100.00万元及利息9,737,233.33元。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本金25,100.00万元及利息19,397,858.34元。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向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已由沈培今全部归还。

原201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通过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图”)占用的资金7,000.00万元,根据沈培今出具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回复函》以及公司自查、北京云图询证函回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该款项不存在沈培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1年4月12日,北京云图已返还公司该影视项目投资款7,000.00万元;

原201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认定的通过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贸易”)占用的资金3,000.00万元,根据公司自查、金浦贸易回函以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该款项不存在沈培今占用公司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贸易尚未返还公司该笔保证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清偿。

二、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资金占用款本金5,76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鲁剑余额6,363.42万元,系鲁剑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本金5,760.00万元及利息6,855,527.50元,包含2021年资金占用款利息82.1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清偿。

三、违规担保解除情况

(一)2020年5月,公司及沈培今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民初43号】等材料。根据材料:“2017年6月18日,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升借(2017)年字0619号),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借款年利率为10%,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公司及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28日,公司向杨金毛出具《承诺函》,确认15,000万元的借款本息仍未支付,并保证向杨金毛偿清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4月30日,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沈培今、公司存款人民币26,0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折合与上述人民币等额的财产。经公司自查,上述诉状提及的公司为沈培今与杨金毛于2017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诉状提及的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承诺函》确认向杨金毛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

上述案件经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沈培今与杨金毛自愿达成调解,沈培今于2021年1月13日向杨金毛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1,000万元,杨金毛放弃向公司主张权利,上述案件公司可能承担的违规担保责任已解除。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解除对沈培今及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包括解除对瀚叶股份持有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3.44%股权,以及公司名下坐落于杭州西湖区天际大厦90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的查封冻结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2020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收到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21民初1644号】等材料。根据材料:“升华小贷与夏继明、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 最保借字第 058 号《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升华小贷与夏继明、拜克生物签订了合同号为 A(2019)XD 最抵借字第 021 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升华小贷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2日期间内向被告夏继明发放最高贷款限额600万元,借款月利率 2%,拜克生物以其不动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夏继明实际向升华小贷借入500万元。”

2020年8月25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由夏继明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及夏继明与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公司及拜克生物为上述借款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四、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将不断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深化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完善公司内控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公司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等相关方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再度发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要求,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孙康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要求,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2、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要求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关注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编号:2021-06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因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浆果晨曦”) 等购买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量子云”)100%的股权,会议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3亿元交易意向金。受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收购量子云100%股权事项。根据《重组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发布终止本次交易的公告,浆果晨曦应于上述事实成就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交易意向金29,930.00万元,浆果晨曦投资已将其持有的量子云75.5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出具关于意向金归还的《承诺函》,并确认量子云于2018年11月28日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偿付交易意向金的利息(即资金使用费),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妥。

为解决上述交易意向金归还事项,保障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本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喻策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浆果晨曦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浆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2401室

经营范围:新媒体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喻策

姓名:喻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时代公寓****室

身份证号码:33010219740902****

三、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浆果晨曦和或喻策承诺按照如下还款计划归还公司剩余交易意向金人民29,930万元:

2021年4月30日前,归还人民币2,000万元;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归还人民币5,00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归还人民币5,500万元;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归还人民币7,0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归还人民币10,430万元。

第二条 若浆果晨曦和/或喻策按本协议第一条之约定归还了全部交易意向金,且浆果晨曦也完全履行了本协议相关承诺,则公司同意给予如下减免:

(1)公司同意免除浆果晨曦和/或喻策按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资金使用费的义务;

(2)公司同意在浆果晨曦和/或喻策归还最后一期交易意向金时,减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该减免金额可从最后一期还款总金额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 浆果晨曦、喻策双方一致同意:浆果晨曦所持有的量子云75.5%股份将继续质押给公司,直至浆果晨曦和/或喻策归还完毕全部交易意向金。

第四条 喻策承诺:喻策对浆果晨曦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如果浆果晨曦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有权要求喻策履行。

第五条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明确了上述交易意向金收回的时间节点,有利于加快应收款项的收回,保障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最终收款金额尚未确定,暂无法预测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第一期还款2,000万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理财金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 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投资理财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理财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3、理财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短期投资计划按公司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委托理财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金额累计33,024.83万元,获得投资收益25.28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