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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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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9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费用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置入IDC业务,工作量增加。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差旅费)。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4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 年12 月7 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4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减值,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2.34万元;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5.24万元。

2020年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7.58万元,影响2020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87.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385.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385.17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1)第17002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金碧御水山庄的住宅、商铺及294个车位资产在2020年12月31日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其中车位账面价值为3,577,434.67元,经评估后可变现净值为3,025,068.90元,评估减值552,365.77元,减值率为15.44%。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绿景控股”变更为“*ST绿景”,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绿景控股”变更为“*ST绿景”;

3、股票代码仍为“000502”;

4、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5、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51,489.45元,营业收入为14,740,139.64。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营业收入较少,且期间费用增加。

为力争尽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1、IDC业务:2021年4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盘古数据持有的三河雅力51%的股权。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正处于交割实施过程中,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深耕IDC领域,逐步将公司打造成全产业链的IDC服务供应商,增大公司营收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1)尽快整合三河雅力业务,运营好三河雅力现有数据中心,同时积极推进三河雅力新建数据中心前期立项及立项完成后的工程建设工作,扩大三河雅力机柜规模;

(2)在IDC领域内上下游及横向拓展,通过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继续收购IDC领域优质资产,做大做强IDC业务;

(3)延伸产业链,向IDC领域内上游拓展,依托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机电安装工程建设)积极开展IDC建造专项工程业务。

2、全力推进房地产存货销售工作,力争销售工作取得大的突破。

3、强化费用管控,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 条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王斌、王翊臣

联系电话:020-85219563/020-85219691

传真:020-85219227

联系邮箱:ljkgdm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

邮政编码:510610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