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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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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何延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卜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正源地产被冻结股份数量含轮候冻结。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长期借款中本金6.6亿元的款项于2022年3月19日到期,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说明

(1)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取消部分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实施的担保额度,并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正源禧悦酒店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所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长于12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本次融资的主债权本金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房屋所有权为本次融资提供最高债权金额2,648.90万元的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批准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已使用2,648.90万元,剩余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197,351.10万元(不含前期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进展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为购买其“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号)。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子公司正源荟已实际为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2,754万元。

2、关于在宜宾市翠屏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的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在宜宾市翠屏区投资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占地约230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每亩。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商谈、确定、签署具体投资协议书及最终土地交易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项目公司事宜等,制定具体方案进行相关投资建设。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之框架协议》、《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宜宾市翠屏区注册成立四川溢丰源板材有限公司,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4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投资暨拟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号)及《关于〈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投资协议书〉完成签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号)。

3、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的情况说明

(1)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3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关于完成章程备案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完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结合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公司对2018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情况逐项进行了梳理,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提交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3)修订和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结合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文件要求,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和完善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十二项基本管理制度(其中五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401-2号),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债券交易纠纷持有的公司375,235,863股无限售流通股新增两轮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6、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209-01号),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持有的公司329,6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2月9日被解除轮候冻结。上述冻结解除后,国栋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其他情况为:国栋集团持有公司329,670,000股股份于2016年11月24日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7、关于 “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项目实施进展的情况说明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订《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将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公园城市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打造中国航空经济之都的战略规划,以双评估补差方式整合自有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的525亩土地,按现有城市规划实施自主改造,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子公司正源荟作为投资主体开展业务,已开展第一期106.25亩和第二期97.42亩土地的投资建设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正源荟项目已于2021年4月23日取得5#、7#地块《不动产权证书》,于2021年4月20日取得7#地块基坑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公司全资子公司延安聚丰源运输有限公司由于无实际业务,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延龙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3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监事杨华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杨华女士仍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杨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杨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崔宁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崔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崔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崔宁先生简历:

崔宁,男,198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多元电气(集团)公司采购经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9年3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开发事业部部门经理。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21 公司简称:正源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