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6版)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新能源国家补贴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汽车信贷担保垫付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2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相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及《应用指南》。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 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2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类永续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拟申请类永续债融资,金额不超过15亿元。
类永续债是指通过可续期信托贷款、永续债权融资计划等形式开展的无固定到期日、可续期含权债务融资,一般不规定到期期限、带有赎回或者续期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计入权益,发行金额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提高发行人自身权益水平。
一、类永续债融资方案如下
1、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利率市场行情择机发行,可选择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期限:初始年限+N(初始年限一般1-3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初始年限届满后依照发行条款决定是否续期);
4.利率:发行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融资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2.签署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4.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上述发行类永续债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9. 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21年5月19日和5月20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3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车身”)、厦门金龙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新能源”)和重庆众思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众思创”)于 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4月29日收到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526.57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28.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3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57号文批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308,9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6.4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15,904,799.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4,274,098.69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1月24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均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账号为: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1-021)。
公司已于近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3,038,639.97 元(包含3,035,442.04元节余资金及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相关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2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4.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金龙汽车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龙汽车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3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 e 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金龙汽车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金龙汽车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举行“金龙汽车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 e 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建业、副董事长谢思瑜、独立董事赵蓓、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吴文彬、财务总监梁明煅和董事会秘书刘湘玫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联系电话:0592-2969815
联系传真:0592-2960686
联系邮箱:600686@xmklm.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