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上接735版)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29,998,785.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31,030,34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9,309,102.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216,452股,已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新增股份数量后,公司的股份数量变更为113,103.0341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3,103.0341万元。
公司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情况,对《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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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周五)下午3:00-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4日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情况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4日(周五)下午3:00-4: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Stephen Kuong-Io Tai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梁铂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苏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4日(周五)下午3:00-4: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周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montage-tech.com。公司将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467 9039
电子邮箱:ir@montage-tech.com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8.1389万股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938,4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6,558,07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0,449,231.75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32,835,561.28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37,613,670.47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78,729,784.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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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扣除牵头主承销商承销费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2,785,747,158.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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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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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前期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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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澜起科技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澜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澜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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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晓燕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采用第二种方法,仅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