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299 公司简称:舒华体育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维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垂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2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通过传真、邮件方式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26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贤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27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1-028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傅建木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志强、高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高丹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