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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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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于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8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工作。同时,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1-019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俞敏亮先生因年龄原因,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郭丽娟女士因工作原因,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侣海岩先生因年龄原因,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事会对俞敏亮先生、郭丽娟女士、侣海岩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深切的谢意和由衷的敬意。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张晓强先生、朱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推荐张晓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增补张晖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所提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合法。

2、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提名程序合法。

3、董事调整事宜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六、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0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强,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曾任海仑宾馆副总经理,虹桥宾馆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虔,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双大专。曾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长,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晖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市政府发展战略咨询专家、中国宝武集团顾问、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就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副理事长;上海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10)、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12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510)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黄浦区茂名南路59号锦江饭店小礼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项至第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地铁2号线、公交20路、44路、62路、825路可以抵达)

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

⑴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⑵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5月21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所在的酒店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4、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5楼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0002,电话:021-63217132,传真:021-63217720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共11人,占董事会成员的1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工作。同时,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俞敏亮先生、副董事长郭丽娟女士和侣海岩先生的书面辞呈,俞敏亮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郭丽娟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侣海岩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俞敏亮先生、郭丽娟女士和侣海岩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新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对俞敏亮先生、郭丽娟女士和侣海岩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深切的谢意和由衷的敬意。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