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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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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9版)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9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5.54万元/年(税前),按年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