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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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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01版)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各年度审计报酬均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中汇与公司协商确定。

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与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为:中汇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熟悉公司经营业务,在担任公司 2020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基于上述判断,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支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21年度续聘的议案》:续聘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1-007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债券简称:20栖建01 债券代码:175430

债券简称:21栖建01 债券代码:17568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6,477,927.23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34,950,193.4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21,869,656.79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000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16%。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1-01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债券简称:20栖建01 债券代码:175430

债券简称:21栖建01 债券代码:17568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鉴于公司已租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8幢第二、三、四层和负一层为办公场所(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27)》),公司的注册地址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江苏省南京市和燕路251号”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8幢-1、2、3、4层”,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和燕路251号,邮政编码:210037

现拟对上述条款修订如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8幢-1、2、3、4层,邮政编码:210046

上述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据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1-011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债券简称:20栖建01 债券代码:175430

债券简称:21栖建01 债券代码:17568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

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截止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亿元人民币。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 公司未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 截止2021年4月28日,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87亿元人民币。

● 此项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栖霞集团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二)关联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实业”)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均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先生、耿强先生、柳世平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1、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江劲松

成立日期:1993年9月7日

营业期限:1993年9月7日至2024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灯具、金属材料、百货销售;室内装饰设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19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何勇智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及其他住宅部分配件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材实业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19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袁翠玲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发展公司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19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建材实业和科技发展公司均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栖霞集团一直互相提供债务担保。

2020年1月,经栖霞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为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栖霞集团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对栖霞集团、建材实业、科技发展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三家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对三家公司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9.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69.2%: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4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7.59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4.41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截止2021年4月28日,控股股东栖霞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9.87亿元人民币。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1-012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债券简称:20栖建01 债券代码:175430

债券简称:21栖建01 债券代码:17568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

为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公司所持的股权比例范围内,为南京星发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额度,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截止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星发”)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由股东方提供担保。本公司持有南京星发49%的股权。

为支持南京星发的发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可以签署为南京星发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授权范围内为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枢东路2号A10幢综合楼309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广忠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南京思纬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南京星发5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南京国豪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

2、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南京星发的资产总额为2,256,768,847.31元,净资产为494,247,480.38元;2021年1月至3月,南京星发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3,655,031.37元。

南京星发负责开发建设的南京半山云邸项目已开盘,尚未竣工交付,未实现盈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可以签署为南京星发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京星发是南京半山云邸项目的开发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在所持股权比例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南京星发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半山云邸项目自开盘以来,加速去化,本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9.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69.2%: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4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7.59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南京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4.41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3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

至2021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25-85600533

3、联 系 人: 徐向峰 陈析微

4、邮箱:invest@chixia.com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