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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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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编号:临2021-037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9日起暂停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80,328,740.83元(人民币,下同),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91,028,271.9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触及强制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 号)的规定,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后续适用《上市规则》(2019年 4 月修订)决定公司股票是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并适用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根据《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 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9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347号),公司2020年度合并合并口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继续为负,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继续为负,且2020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或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11月25日起停牌,于2020年12月9日起被暂停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2021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四、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0条的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五、其他事项

根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公司将继续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逐步化解债务风险,恢复并加强持续经营能力,使公司稳健发展并创造持久性效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编号:临2021-038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38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予以终止上市。本所将在公司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目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充分揭示存在的风险,提醒投资者例行投资,同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7条、第14.3.28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禁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惹怒眼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