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位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鸿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方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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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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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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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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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使用权资产: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持有待售的资产: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合并长安航旅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并调整递延所得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合并长安航旅,将预付股权款确认为对子公司股权投资所致;
租赁负债: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负债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并调整递延所得税所致;
预计负债: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资产预计修理准备所致。
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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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代理费下降所致;
其他收益: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航线补贴收入下降所致;
投资收益: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联营企业投资损失下降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未产生预估减值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通知书》,北京富来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来特货代”)已向海南省高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2021)琼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琼破8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富来特货代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1年4月12日上午9时,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重整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的相关进展敬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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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21、900945 公司简称:*ST海航、*ST海航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