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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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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47版)

附表1: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22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9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具体承办。江苏分所于2011年成立,负责人为王传邦。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1号39层D区。江苏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4、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巍,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含中报审阅)为200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含半年报审阅)为200万元(含税),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合规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审计合规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18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5:30-17:00。

●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一、说明会类型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5:30-17:0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方式、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15:30-17:00

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说明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李虹先生,董事、助理总裁兼财务总监彭庆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独立董事张志高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魏先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15: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说明会。为提升交流效率,本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10日(周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5893998

联系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19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 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21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37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的扩充发展阶段。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使用公司的收益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73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20,091,8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330,372.9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及智能控制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以及提供开放式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制造服务,属于半导体行业。

半导体位于电子行业的中游,上游是电子材料和设备。半导体和被动元件以及模组器件通过集成电路板连接,构成了智能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承担信息的载体和传输功能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影响着社会信息化进程。自2000年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集成电路产业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下游应用广泛、生产技术工序多、产品种类多、技术更新换代快、投资高、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公司对于设备和技术的投资较大,从而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及研发投入较大。

目前公司在部分高端市场的研发实力、工艺积累、产品设计与制造能力及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与英飞凌、安森美等国际领先厂商相比存在技术差距。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相较国际领先厂商在产品性能特性、产品线丰富程度、量产规模、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广泛性方面仍处于追赶地位,公司需要长期保持持续研发投入缩小与国际领先厂商的技术差距。

鉴于此,公司为持续保证竞争力,需要在研发、制造等各个环节上持续不断进行资金投入。在设计环节,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来跟随市场完成产品的升级换代;在制造环节,产线的建设需要巨额的资本开支及研发投入。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投入,则难以确保公司技术的先进性、工艺的领先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截至2020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64.40万元,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194.98万元,公司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来自于历史上公司对晶圆制造生产线相关的生产设备以及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发展的阶段。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自身业务发展,同时公司保留充足现金储备寻求可能出现的并购机会并运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推动产业并购及整合,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23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改《公司章程》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9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经第五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作相应修改和补充。

主要内容修订如下: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24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4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49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49号

邮政编码:214061

电话:0510- 85893998

传真:0510- 85872470

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联系人:沈筛英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