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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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机构服务、投资与交易等五大业务板块。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2015年以来公司确定了均衡发展的战略导向,为此,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短板业务上大力投入资源,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公司将坚持既定的发展目标,即力争成为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高效,特色鲜明,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类券商。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盈利水平主要受证券市场的波动影响,2020年度,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克服了控股股东重整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指标较2019年度均实现增长,实现营业收入75.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36%;营业利润15.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2%。公司控股股东重整使公司的融资渠道临时受限,融资成本增加,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行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内部环境,围绕公司2020-2022三年战略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力争实现公司收入利润大幅增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更好地回馈股东。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股东长期回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晁小燕女士,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伟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审计费用与上年维持一致。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等)以及经纪业务性质债券正回购担保交收义务的潜在损失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0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97,058.28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减值损失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0年融出资金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7,682.99万元。其中,计提8,329.59万元,转回646.60万元。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提的融出资金减值损失。
(二)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0年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1,456.22万元。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0年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28,578.50万元。其中,计提36,302.81万元,转回7,724.31万元。主要为公司对标的为ST摩登(002656)、*ST北讯(002359)的股票质押业务计提的减值损失。
(四)其他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0年度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8,246.78万元。其中,计提16,878.59万元,转回8,631.81万元。主要为债券18华汽债01(1880183.IB)、18华汽债02(1880184.IB)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五)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及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0年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28,011.05万元。其中,计提28,036.66万元,转回25.61万元。主要为公司向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计提坏账准备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应收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六)其他金融资产及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及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20年其他信用减值损失及根据在经纪性质债券正回购业务中承担担保交收义务潜在的损失确认预计负债净增加23,017.74万元。其中,计提23,532.20万元,转回514.46万元。
(七)无形资产
2020年,公司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65.00万元。
三、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合并报表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96,993.28万元,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96,993.28万元,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72,744.96万元;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5.00万元,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65.00万元,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48.75万元。两项合计共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72,793.71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确认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确认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雍苹女士、徐国华先生现场参会,曾媛女士以电话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了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预计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董事施华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前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正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我们同意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2020年度公司与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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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三)2021年度与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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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范围
1.方正集团;
2.方正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方正证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确定的方正集团的关联人。
(二)方正集团的基本情况
方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方正集团70%股权,为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北京大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58号)于2002年成立的管理和经营北京大学校办企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北京大学持有其100%股权,北京大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生玉海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10,252.86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黄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1年 1月22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1月29日,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依法推进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重整正在进行中。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方正集团持有我公司股份2,284,609,852股,占我公司股份总数的27.7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及其关联方包括方正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确定的方正集团的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二)(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包括IT设备、软件及相应的设备维护服务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3.其他种类,包括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健康产品服务、数据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等。
(二)定价原则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定价;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应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不高于向其他非关联人收取的费用确定。各关联人应确保不因关联交易而使交易对方承担高于其他第三方作为对手方时承担的费用或市场价格的额外费用。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及接受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2.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在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制造与服务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公司采购其IT设备、软件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公司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21号会计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对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完成的经营租赁,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3.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期间是否合理确定行使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估计。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21号会计准则,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经评估,该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是依照财政部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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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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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话:010-56992881
传真:010-56992899
邮编:100020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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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