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67版)
4.1 委托管理期限: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
4.2 各方同意,如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任何一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1)甲方、乙方与丙方的同业竞争已获解决或得以消除;
(2)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且各方不再续签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5.委托经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按年结算,甲方每年支付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为300万元/年,乙方每年支付的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为50万元/年。
5.2 甲方、乙方应于委托期限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丙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发生的委托经营管理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入月份总数)。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为解决与本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同业竞争情形的相关举措,确保被托管公司的业务开展与本公司不构成竞争关系或损害公司的商业机会。
本次交易不发生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托管费用,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仍将继续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深入了解相关标的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后续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工作的推进,公司控股股东将积极推动解决同业竞争方案尽早出台。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为有效避免与弘业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同时控股股东还将继续推动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相关委托经营管理内容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托管费用,不会对公司形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与苏豪股份、苏豪纺织未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2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1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滚动办理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12个月;信托不超过两年期;其他理财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资管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1亿元。其中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最高额不超过2.5亿元,购买基金产品最高额不超过0.8亿元。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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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及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目前,公司尚未与受托方签订相关委托理财合同,后续签订相关合同达到披露标准时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资金投向为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
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投向有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央银行票据等;权益类资产,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资金用途的金融产品;资信履约能力较强的房地产项目等;
公募基金、资管计划的主要投向为债券及股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将会对委托理财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合作。公司将在后续签订相关合同达到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强化投资理财专业人才及团队建设,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研判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密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动态调整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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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8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25158.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3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3.20%,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公募基金,主要风险包括利率波动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其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后续实际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另行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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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宁波银行、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为到期后滚动操作。期间银行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2.3亿元,未超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额度。截止目前,尚有8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余额为8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13,373.63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806,493.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19,867.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087,299.77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2,338,375.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029,057.54元。
以2020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741,400元,剩余 232,261,557.54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2021年审计报酬,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84万元、内控审计报酬20万元,合计104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期限为1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1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相关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按个别认定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特别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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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共计影响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57,113,002.72元。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我们认为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意见:
1.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 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1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共计1,143人,共有合伙人76人,首席合伙人余瑞玉;注册会计师36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9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52,149.90万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195.3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6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6,489.70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3次。其中2次涉及4名从业人员;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丽新,注册会计师,先后为苏交科(300284)、全信股份(300447)、荣安地产(000517)、凤凰传媒(601928)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3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舟,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南钢股份(600282)、凤凰传媒(601928)、三超新材(300554)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建忠,注册会计师,先后为三超新材(300554)、多伦科技(603528)、苏盐井神(603299)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2019年度没有变化,系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量,同时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服务费用。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相关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再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