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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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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8版)

(一)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债、理财产品等(以下统称为“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自有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购买投资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目前,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1.8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为0亿;自有资金为1.8亿。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 2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3月对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702,8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0,999,998.79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2,791,767.8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208,23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3月24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111126”《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4月9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316,160.83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748号《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5,476,008.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758,384.7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9,758,384.71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徐汇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532,972.9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4年4月9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312,316,160.8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订协议,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

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 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蔡彦翔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谭红梅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按照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立信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全体8名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610,732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核〈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日至3月12日在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并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公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288名激励对象授予11,527,6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19年5月13日完成登记。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660,2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登记。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156,92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并于2020年10月13日完成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64名调整为250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0名调整为48名。

公司董事会将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317,773份股票期权。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

公司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平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848,872.4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464,758.31元,因此,公司未能完成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5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3,038,580份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将予以注销。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

公司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平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848,872.4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464,758.31元,因此,公司未能完成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4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254,379份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董事会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3,610,732份。上述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64名调整为250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38,580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0名调整为48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1,568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消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以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能行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有效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及股票期权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1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二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亦可参见公司后续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除上述证件外,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收到为准,地址请寄公司)。

公司地址及收件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电话:021-68407515、68407700

传真:021-63302939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9:30一11:30,13:30一16: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不备礼品,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