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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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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4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楚江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21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继续为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4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其中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5、8、9、10、14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对于议案8、10,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其持有的4,689,599,114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该两项议案的表决;对于议案9,关联股东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有的244,105,940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未参与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光建、陈雪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份及1-4月份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份,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94.8万标准箱,同比增长7.9%;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632.1万吨,同比增长5.3%。2021年1-4月份,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09.5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5.1%;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7,016.6万吨,同比增长8.3%。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4月份及1-4月份的业务数据属于快速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