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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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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公告

2021-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1-3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了《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2)。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号临时格式指引的相关要求,对该事项部分内容补充披露,修改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四)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现金管理的各主体根据董事会授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进行现金管理的各主体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对投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进行现金管理的各主体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具体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杨森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各子公司办理现金管理按其内部决策程序办理。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期末货币资金金额443,838.51万元的45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72%,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