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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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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2021-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证券代码:600796 编号:临2021一03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 ~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3日下午 17:00之前(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了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6,504.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198,360.31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719,836.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3,956,865.95元,扣除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0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435,390.23元。

根据公司分红政策和经营情况,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二、说明会类型

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情况,公司将以网络方式召开“2020 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三、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 ~10: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投资者可在线直接参加本次说明会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四、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叶启东先生、 财务总监沈建浩先生、董事会秘书宋将林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会有所调整)。

五、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 ~10: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

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3日下午 17:00之前(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宋将林 钱晓瑾

联系电话:0573-87038237

传真:0573-87035640

电子邮箱:qjsh600796@126.com。

七、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796 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议案,本次交易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生化”)拟向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水务集团”)、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水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环保”)100%股权,向海宁水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水务”)40%股权、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康水务”)40%股权及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动海云”)4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海宁水务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由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1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披露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对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4日、2月18日、2月2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 月19 日、2021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1年3月2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钱江生化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钱江生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4日、3月4日、4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披露日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3月4日、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协议书》,由上述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相关服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通过,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披露的《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所列示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月公告一次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1一03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

房地产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诚泰”)30%股权的事项详细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详见公司临2018-040、临2018-058、临2018-059、临2019-029、临2019-031、临2020-010、临2020-029、临2020-037、临2020-049公告。

按照股权受让方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诚泰”)于2019年12月30日出具的《付款承诺计划书》,浙江诚泰将于2020年9月底前支付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给公司。

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未收到上述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6,197.5935万元,尚余1,26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520万元分红款及全部利息未收到。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依法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对浙江诚泰、平湖诚泰提起二个案件的诉讼,要求:浙江诚泰向公司支付其拖欠的股权转让款1,265.8645万元及相应利息;平湖诚泰、浙江诚泰向公司支付平湖诚泰分红款52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平湖诚泰、浙江诚泰承担案件的相应诉讼费等费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以下简称“调解书”)(2020)浙0481民初6559号和(2020)浙0481民初6553号,公司与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分期支付拖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分红款及相应利息损失和案件受理费。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由海宁久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二被告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担保函》。公司同意向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浙江诚泰和平湖诚泰银行账户的冻结。详见公司临2020-050、临2021-002、临2021-024公告。

根据调解书,浙江诚泰应于2021年4 月底前支付股权转让款 200万元,平湖诚泰和浙江诚泰应于2021年4月底前支付分红款100万元,合计支付300万元给公司。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海宁久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浙江诚泰支付收购平湖诚泰3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200万元,平湖诚泰支付上述分红款100万元,合计300万元。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6,397.5935万元和平湖诚泰分红款100万元,尚余1,06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420万元分红款及全部利息、案件受理费未收到。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9年年报中将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1,785.8645万元(公司2019年末应收浙江诚泰股权转让款1815.8645万元,其中30万元已于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收到)和520万元分红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05.8645万元。

本次收到的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和100万元分红款,将转回上述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300万元,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