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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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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

2021-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 年4 月30 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称,拟以人民币21,000 万元,认购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佳新材或标的公司)定向发行的5000 万股股票,占美佳新材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3.81%。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补充披露。

一、 关于交易作价

公告显示,公司拟按照4.2 元/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美佳新材定向发行的股票5000 万股,持有美佳新材增资后约23.81%的股份。美佳新材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2021 年4月29 日美佳新材收盘价2.73 元/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认购价与美佳新材股票市场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定价依据,如经审计评估,请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主要假设和依据;(2)结合美佳新材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高溢价认购股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 关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告显示,本次股份认购投资总额为2.1 亿元。截至2021 年一季度,公司货币资金(含募集资金)余额1.31 亿元,短期借款1.14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 是否具备足够的现金履约能力;(2)结合资金余额、近期债务偿付和资大额支出安排等,说明现金支付完成后是否对你公司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 关于标的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性

公告显示,美佳新材拟使用本次认购资金建设年产5 万吨新型环保系列液态环氧树脂生产线项目。本次投资是公司出于与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合作的目的,通过延伸产业链布局,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美佳新材23.81%的股份,并未实现控制。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美佳新材的历史合作情况;(2)结合公司的持股比例、派驻董事情况, 说明是否可影响标的公司决策、实现业务协同;(3)结合公司的采购模式、定价方式等,说明与标的公司合作的具体安排,相关安排如何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请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科创公函【2021】0026号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 年4 月30 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称,拟以人民币21,000 万元,认购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佳新材或标的公司)定向发行的5000 万股股票,占美佳新材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3.81%。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补充披露。

一、 关于交易作价

公告显示,公司拟按照4.2 元/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美佳新材定向发行的股票5000 万股,持有美佳新材增资后约23.81%的股份。美佳新材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2021 年4月29 日美佳新材收盘价2.73 元/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认购价与美佳新材股票市场价差异较大的原因、定价依据,如经审计评估,请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主要假设和依据;(2)结合美佳新材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市场竞争力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高溢价认购股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 关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告显示,本次股份认购投资总额为2.1 亿元。截至2021 年一季度,公司货币资金(含募集资金)余额1.31 亿元,短期借款1.14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 是否具备足够的现金履约能力;(2)结合资金余额、近期债务偿付和资大额支出安排等,说明现金支付完成后是否对你公司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 关于标的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性

公告显示,美佳新材拟使用本次认购资金建设年产5 万吨新型环保系列液态环氧树脂生产线项目。本次投资是公司出于与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合作的目的,通过延伸产业链布局,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美佳新材23.81%的股份,并未实现控制。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美佳新材的历史合作情况;(2)结合公司的持股比例、派驻董事情况, 说明是否可影响标的公司决策、实现业务协同;(3)结合公司的采购模式、定价方式等,说明与标的公司合作的具体安排,相关安排如何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请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