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北大方正科技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上诉争议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2,812,620.5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合计共计提262,590,587.25元坏账准备,本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暂时无法判断。
一、本次诉讼及二审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杭州方正电脑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市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北大方正科技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脑公司”)。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脑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被告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方正电脑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市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拖欠货款,本案件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7)。
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2民初143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2民初141号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2民初142号,对上海电脑公司关键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原审被告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杭州方正电脑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市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高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288号、上海高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286号和上海高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28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高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费,并向上海高院提出缓减免交上诉费申请。上海高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出的缓减免交上诉费理由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予准许并向其发出催交上诉费通知,上诉人在收到催交通知后仍未交纳。上海高院裁定: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已经上海高院终审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因此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积极处理本次诉讼,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高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288号;
2、上海高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286号;
3、上海高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287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7月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1年1月22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1月29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确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者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经过多轮竞争性选拔,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下一步,管理人将依法推进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告知函》,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4月30日,投资者各方及其指定主体已与管理人、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签署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重整投资协议》已生效。
管理人以《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须经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本次重整后,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股份将由投资者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可能导致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