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一季报,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5月6日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在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6日起停牌。
(二)如公司股票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自下一个交易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业务形成的资产、负债、及权利义务等需进一步梳理清查,导致年报编制工作量大幅增加,部分重大事项有待进一步落实,目前公司无法按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公司治理层认为应该继续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推进年报编制与审计相关的工作,加强与客户、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好公司上下全力配合做好年报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争取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云南证监局
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告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提出改正要求如下:
一、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年报无法按期披露的障碍并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你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自法定披露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2个月内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将在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你公司应当依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