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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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运新材料”)

●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因上海北虹桥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融资授信,期限4年。雅运新材料以自有资产(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同时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首次签订担保合同金额3,39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雅运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向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融资授信,专项用于北虹桥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期限4年。雅运新材料以自有资产(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同时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担保事宜与光大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首次合同担保金额为3,391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嘉定区江桥工业西区宝园五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曾建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新材料、染料、颜料和助剂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纺织助剂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电子测量仪器、实验分析仪器、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雅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雅运新材料总资产为14,702.08万元,总负债为3,229.1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229.19万元,银行贷款金额2,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96%。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3,667.90万元,净利润为-427.6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雅运新材料的总资产为14,565.63万元,总负债为2,974.7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974.79万元,银行贷款金额2,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42%。202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784.67万元,净利润117.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雅运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3,391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项目建设资金总体需求,为其向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北虹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为雅运新材料提供担保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雅运新材料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可以满足雅运新材料北虹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雅运新材料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为雅运新材料提供担保事宜。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60万元(不包含本次发生的担保金额3,391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37%。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