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5月25日起修改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对《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管理费率的变更
本基金年管理费率由原1.00%降低至0.4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本次降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履行了适当程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1年5月25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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