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21-04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1,035,927,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07,505,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8,422,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30,369,5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947,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8,422,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64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8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3%。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64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8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3%。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64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8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3%。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64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89,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3%。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9,809,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02,456,196.0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879,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3%;反对1,900,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5%;弃权1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21,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73%;反对1,90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94%;弃权1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34%。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942,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7%;反对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2,043,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22,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82%;反对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2,043,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275%。

审议本提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合计持有的730,938,157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华东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324,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5%;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981,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8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70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981,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261%。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合计持有的274,620,000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6.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其他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942,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98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84,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64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98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21%。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84,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28%;反对7,563,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301%;弃权2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25,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725%;反对7,563,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048%;弃权2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73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92,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75,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92,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4%。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779,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4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8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24%;反对20,957,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1%;弃权1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7%;反对20,957,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099%;弃权1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4%。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81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24%;反对20,957,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1%;弃权1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1,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957%;反对20,957,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099%;弃权1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王淳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