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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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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姓名: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公司股东

1、A股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安排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凡是出席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的代理人应于2021年5月27日(周四)下午13:00-13:30期间持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A股个人股东应于2021年5月27日(周四)下午13:00-13:30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个人股东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

(二)H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H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详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座9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33987870

传真:021-33987871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全名。

2.请填上登记于股东名下的A股股份数目。如未填写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贵股东名下登记的所有本公司A股股份。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委托代理人。

4.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就任何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投弃权票,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本次会议上表决赞成或反对的票数,但将计入有表决的股份总数。如欲就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部分A股股份数目作出投票,请在有关栏内注明所投票之正确A股股份数目以代替“?”号。在相关栏内加上“?”号表示本表格所代表的所有A股股份的投票权均将按此方式表决。如未有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受托人签署,如股东(授权人)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于2020年12月1日(含当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2%且滚动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21日期间,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累计增持本公司25,930,500股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86,934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

2021年5月21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

2、持股情况:截至2021年5月21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合计持有本公司1,013,628,790股股份(其中:938,095,290股A股、75,533,500股H股),占截至2021年5月2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约39.55%。

二、本次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2、增持种类:A股及/或H股。

3、增持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

4、增持金额及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2020年12月1日(含当日)起 12 个月内择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且滚动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6、复星高科技承诺,复星高科技及/或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21日期间,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25,930,500股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86,934万元,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01%。

截至2021年5月21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Fo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合计持有本公司1,013,628,790股股份(其中:938,095,290股A股、75,533,500股H股),占截至2021年5月2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9.55%。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