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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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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4: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开展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为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司将通过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产”)签订《华泰-西虹桥冷链物流园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由华泰资产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注册机构,申请登记“华泰-西虹桥冷链物流园债权投资计划”,通过上述债权投资计划,公司将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次债权投资计划项下融资提供担保。本次融资方案简述如下:

1、融资主体: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

3、融资期限:不超过十年(含十年);

4、融资成本:不超过4.9%/年(含4.9%/年);

5、担保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6、用途: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相关支出、债务结构调整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授权事项:将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债权投资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资金用途、担保方式等,并签署相应合同等法律文件;

8、履行程序:本次融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融资金额等具体方案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或认可的注册机构的登记为准。具体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案文件

《华泰-西虹桥冷链物流园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