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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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5月17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24,8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724.20万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931.20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4,759.20万股;不送红股。

2、自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47,592,00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勇峰

咨询电话:020-87766490

传真电话;020-87767335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