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5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1-28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李民吉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6人,出席10人,王洪军、罗乾宜、王一平、邹立宾、马晓燕、王化成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10人,华士国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继清出席会议;公司副行长杨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公司2020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33.90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91亿元,提取一般准备46.80亿元,向优先股股东分配2020年度股息8.40亿元,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2020年度利息19.40亿元,按总股本15,387,223,983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3.0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46.32亿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793.07亿元。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选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提请审议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中期审阅、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预算合计不超过800万元。不再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二级资本债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设置发行条款,并根据本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确定金额、方式、利率、期限等,择机发行。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二级资本债的发行(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兑付、赎回等与本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98.9113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9113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19.97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9.975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312.66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2.665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138.13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8.130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度215.5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5.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500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建总行办公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选举李祝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选举曾北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李祝用先生、曾北川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3、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6、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9、议案名称:本次完成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二十一项议案,第12-19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19,915,294股股份,对议案9.01回避表决;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75,906,074股股份,对议案9.02回避表决;股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63,255,062股股份,对议案9.03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1项议案全部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程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