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定于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形式与网络会议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发来《关于增加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泸天化集团持有211,458,993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3.49%,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提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上午9:15至2021年6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2020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拟对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九、十一、十二、十三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 2/3 以上通过。其它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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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8日一10日 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四)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联 系 人: 滕敏桥 朱鸿艳
联系电话: 0830-4120687 0830-4122195
传 真: 0830-4123267
邮 编: 646300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本人(或单位)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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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谢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谢达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达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谢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谢达先生的请辞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谢达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徐荣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增补选举徐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补选后的董事会成员结构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
徐荣女士简历
徐荣:女,197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泸县农行营业部会计;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泸县支行信用卡部系统管理员;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龙马潭支行计划科储蓄辅导、会计部副主任;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合江县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
徐荣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关联方任职,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2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财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资金相对充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临时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6%,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由于公司产品销售具有季节性,存在货款回收不均衡的情况,为提高公司临时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 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任一时点上用于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50,000万元。
3. 投资对象:银行类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资金来源
本项低风险银行类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经营结余资金。
三、公司履行审批程序说明
本次新增投资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负责人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于银行类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的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投资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尽管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可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赎回。
2. 公司严格按照制定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配套实施办法》实施。
3.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6.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谢达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谢达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谢达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提名徐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财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5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财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9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冶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相关材料,给予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徐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二)《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独立董事: 杨勇 谢洪燕 益智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