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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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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5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40]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一次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及落实,并同时根据财务数据更新情况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并于2021年5月25日公告了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2021年6月1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