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2021年5月3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平安银行代理本公司以下产品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2021年5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平安银行认购(若有)、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平安银行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平安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平安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