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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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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7版)

2021-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公司预计2021年度生产钢材192万吨,按照公司一季度销售量43.72万吨,营业收入25.04亿元预测,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基本全额回款。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04.87亿元,负债总额155.36亿元,负债率75.83%,还存在一定融资空间。公司受限资产56.81亿元,基本为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此部分受限资产到期后可用于倒贷或者续贷的增信。

公司一年到期的流动负债金额较大,公司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应对:

1.根据2019年1月24日包括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银行业协会、西宁特殊钢集团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银行等12家单位的债权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西宁特钢过渡期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相关措施》(一)设定为期三年的改革脱困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二)在脱困期内各成员单位为西宁特钢办理流动资金续贷原则上应采取无本续贷(借新还旧)模式。同时,在企业经营趋好的情况下,在脱困期内维持其信用评级,授信额度,贷款形态不变(或提高,增加);(三)为支持西宁特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扶企业脱离经营困境,对西宁特钢到期流动资金贷款,办理续贷时应执行基准利率。本公司所有银行类融资均可按上述债委会决策完成倒贷或展期工作。

2.公司与青海省供给侧改革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商运用多种途径解决。

3.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公司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补充,或通过借款到期所释放的抵质押物进行再融资。

由于公司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金额较大,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采取不限于以上措施积极应对,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会计师意见: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务,对公司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2020年审时,我们对此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公司上述回复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及获取的证据相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未计提任何资产减值损失(不包括信用减值损失),请公司补充说明对报告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的减值迹象的判断情况及依据,并说明报告期未计提任何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规性。”

公司回复:

公司按照一惯性原则,每年期末对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通过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具体如下:

(1)金融资产

期末应收账款融资1,452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截止报告公告日,上述票据均背书给供货商并有部分票据已到期解付,没有发生由于无法解付而追索情况,不存在减值迹象;

期末预付账款余额17.21亿元,解释同上,不存在减值迹象。

(2)固定资产

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12,29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459,657万元、机器设备536,993万元、运输工具814万元、电子设备及其他14,830万元,按照认定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按照近三年的数据加权值进行合理估计,折现率按照公司报告期贷款综合利率,测算未来可回收现金流量现值,通过测算未来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大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3)存货

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构成。公司持有存货目的均是生产继续加工至产成品以供出售。原材料、在产品、半产品测试过程如下:按照 2020 年分品种在制品、半成品成本加2020年全年平均加工费,计算出产成品成本后,依据 2021年 1-2 月平均销售价格及销售费用分产线、分品种计算可变现净值,以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产品差额计提存货减值。产成品测试过程如下:将2020年年底库存产成品分产线、分品种计算的成本,与2021年1-2月实际销售价格对比,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产品计提减值。房地产板块的销售价格减去预计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后,远高于开发产品及开发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末,存货期末账面价值243,767万元,其中:原材料39,009万元、在产品29,264万元、半产品90万元、产成品10,986万元、开发产品92,544万元(房地产板块)、开发成本71,874万元(房地产板块),由于产品的价格一直处于上升过程中,经计算后,存货可变现净值均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7.43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7.25亿元,产销一体化0.18亿元。公司目前拥有土地使用面积按西宁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计算,基准价值远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会计师意见:核对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审计西宁特钢2020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相符。根据我们按照相关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程序西宁特钢对于上述交易的描述及会计处理与实际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54亿元,较上年增加124. 84%,主要是西钢置业公司改善西钢盛世华城及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本期发生投入增加。请结合该项目的内容、性质,说明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西钢置业公司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项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5,142万元、高原特色小镇项目5,285万元。

(1)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青海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青政办【2019】30号)及《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为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提升钢城居民的幸福感,推动城市发展,西钢置业公司进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主要进行道路及地坪硬化、雨污水管网改造、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报告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投入5,142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2)高原特色小镇项目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8】136号)的文件精神,促进区域创新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西钢置业公司致力于把西钢区域打造成具有青藏高原特色小镇的钢城小镇,主要进行广场铺装、特色街区建设、外墙改造、北区沿街旧楼外立面改造、亮化、景观等建设,报告期高原特色小镇项目投入5,285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会计师意见:核对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 审计西宁特钢2020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相 符。根据我们按照相关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程序西宁特钢对于上述交易 的描述及会计处理与实际一致。

“9.研发费用。公司报告期发生研发费用3.06亿元,较上年增加476. 06%。请公司补充披露:(1)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研发项目以及实施进展,以及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公司具体的资本化标准、近三年研发费用及资本化比率、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其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研发项目以及实施进展,以及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调整品种结构,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培育特色品种,加强校企合作,公司开展了生产工艺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产品质量提升等系列工作,研发费用大幅度增长。

“(2)结合公司具体的资本化标准、近三年研发费用及资本化比率、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及其依据。”

公司2018年至2020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701万元、5,310万元、30,588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0.54%、3.04%,均为在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投入,无法形成无形资产,故费用化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属于特钢行业,2020年度研发投入与同内主要特钢企业对比,研发投入占比略低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国内特钢企业中信泰富2018年、2019年、2020年研发投入分别为25.98亿元、27.86亿元、27.07亿元,占比分别为3.6%、3.84%,3.62%。

会计师意见:核对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审计西宁特钢2020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相符。根据我们按照相关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程序西宁特钢对于上述交易的描述及会计处理与实际一致。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