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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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视频连接主会场的方式进行),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张东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贺佩勋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管白士邦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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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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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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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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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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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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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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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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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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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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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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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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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收购上海汉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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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矿整体托管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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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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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各类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
16.01议案名称:债券类融资工具种类及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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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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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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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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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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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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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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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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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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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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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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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6、17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1、13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两项议案都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婷婷、梁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临时议案的提出、通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