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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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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在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
公 告

2021-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bocim.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平台及规定报刊上公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

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在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

公 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10日起,调整旗下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代码:009345, C份额基金代码:009346)和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代码:012191, C份额基金代码:012192)通过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的限制(有关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调整仅对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适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调整后,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申购、定投以上基金份额时,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基金定投起点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最少追加金额为1元人民币(有关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调整仅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适用)。

2.蚂蚁基金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3.投资者可登录蚂蚁基金网站(www.fund123.cn)或拨打客服热线电话(4000766123)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