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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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2021-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1-34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整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总额:由6,177,952.53元调整为6,278,944.53元

2021 年5 月6日,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2021-027),公司拟以2020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411,863,5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177,952.53 元(含税)。公司2020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 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新增股份673.28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18,596,302股。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利润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为:6,278,944.53元,即调整后利润分配总额=(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公司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每股派发现金股利=(411,863,502+6,732,800)×0.015=6,278,944.53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18,596,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6,278,944.53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307,446,678.1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1-33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1年6月9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673.2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年6月9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0日,授予价格为5.66元/股,授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共计154人,授予数量共计673.28万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首次授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 2021年5月 10日

2.授予数量: 673.28万股

3.授予人数: 154人

4.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除非本计划按规定提前终止。

2、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沧州市鸿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沧鸿仁所验字(2021)第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审验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6月2日止,公司实际向谢华生等154名激励对象授予673.28万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价格为5.66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公司已收到谢华生等154位新股东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为人民币38,107,648.00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418,596,302.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673.2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6月9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41,186.3502万股增加至41,859.6302万股,其中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046.7424 万股,持股比例为45.50%,较授予登记完成前减少0.75%。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10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合计为4,012.75万元,则2021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市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相关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 沧州市鸿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沧鸿仁所验字(2021)第3号)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