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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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1-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4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6月10日,因实施利润分配,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6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54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08)。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事项正在有序地进行中,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2,291,371,85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4,964,622.24元。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6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2021年6月10日,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6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54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291,371,852×0.12÷2,533,256,912≈0.1085元/股。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仅为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5-0.1085)+0]÷[1+0] ≈4.5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54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079,29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2.6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54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3,039,64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按需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7.4亿元,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按需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无锡市锡山区支行申请,同意给予公司2021年度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一年,由红豆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对授信额度范围内的银行贷款,公司以持有的编号为“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60944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的土地及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实际贷款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资产抵押事项进行了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