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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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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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6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6月15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6月16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1年6月17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6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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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本次A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6496的银华安盈短债债券A)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5.40%。C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6497的银华安盈短债债券C)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82.44%。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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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6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6月15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6月16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1年6月17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6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0055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2021年6月29日。若截至2021年6月2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届时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6月15日起,宜信普泽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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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1年6月15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宜信普泽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宜信普泽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享有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最低“1折”的优惠费率。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宜信普泽,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宜信普泽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客户服务热线: 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上述其它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