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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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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1-05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267,0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2020年4月2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49号),核准公司向朱恺发行14,141,811股股份、向童莉发行3,103,303股股份、向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898,7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566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的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72,000,000.0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5,264,400.0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于2020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数量由36,143,870股调整为36,797,468股,变动前后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该批复及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797,468股,发行价格为5.5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三)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发股份登记数量为36,797,468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20年6月17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朱恺、童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经或正在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二)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法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267,0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