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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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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
减持达到1%的公告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

减持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的通知,截至2021年6月10日,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4,535,853股减少至245,303,45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7.57%减少至26.57%,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4,535,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7%。因个人资金需求,牟金香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二、股东股份减持进展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牟金香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牟金香女士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未超过已披露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吸收合并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联化”)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联化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盐城联化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1755096426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

5、法定代表人:蔡乐民

6、注册资本:57,958万元

7、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1日

8、营业期限:2003年10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9、营业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份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1576742736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

5、法定代表人:张贤桂

6、注册资本:56,118万元

7、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8、营业期限:2011年6月21日至2031年6月20日

9、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其100%股份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江苏联化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盐城联化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联化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盐城联化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盐城联化所有的资产、负债、权益及人员和业务均由江苏联化享有或继承。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公告程序。

4、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通知债权人及公告,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

5、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吸收合并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0年6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6月24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郑天怡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