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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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21-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6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2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1-06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特定期间

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目前正在申请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如下:

1、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4月20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未减持发行人股份;

2、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4月20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之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3、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

4、本公司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如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