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于与GSK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于与GSK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目前万泰沧海和GSK的合作已达成第二个里程碑节点,万泰沧海已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该笔款项,共计1,100万欧元(约合8,468.24万元人民币)。
● 《合作协议》及相关事项的顺利推进可能因受技术、临床试验、政府审批、外部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开发周期长、开发门槛高、市场高度不确定的情况,这些风险都将影响《合作协议》能否如期推进和履行,故公司有权收取的里程碑款、疫苗销售许可费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作主要内容
2019年9月6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沧海”)与葛兰素史克生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GSK”) 签署了关于新一代宫颈癌疫苗的开发和商业化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一种新型宫颈癌疫苗并在开发成功后在全球范围内销售该疫苗。基于公司的大肠杆菌原核表达疫苗抗原技术和GSK的佐剂技术研发新一代宫颈癌疫苗。疫苗抗原在国内生产,生产线按照中国、美国、欧盟、世界卫生组织的监管标准建设。根据合作协议,万泰沧海主要负责抗原的开发和生产,GSK主要负责疫苗的开发和生产。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在新一代宫颈癌疫苗开发阶段,GSK将根据合作计划及进展向万泰沧海分阶段支付共计1.34亿欧元里程碑款(约合10亿元人民币);并在商业化后按一定比例分享国际市场销售收入,同时万泰沧海作为GSK在中国和其他潜在利益国家的经销商获得独家商业权利。相关事项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20年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了上述重大合作研发事宜。
(1)里程碑付款计划
双方约定的里程碑付款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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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可费
作为万泰沧海在合作开发协议中授予GSK各项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的报酬,GSK应在首次发生向第三方出售该款合作研发疫苗并产生净销售额至期限届满的过程中,每个日历季向万泰沧海支付GSK销售疫苗的国家及地区范围内所发生的疫苗净销售额的7%作为许可费。
(3)合作开发协议期限
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除非根据双方约定提前终止,否则协议应在初始期限内有效,初始期限的到期日为: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商业发布疫苗后第20个周年日。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到期日前至少3年向对方发出书面不续约通知,否则初始期限应自动延长连续5年的续约期。
二、进展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约定,万泰沧海已于2019年11月收到GSK支付的首期里程碑款1,100万欧元(约合8,500万元人民币)。
目前双方的合作已达成第二个里程碑节点,即GSK应在收到万泰沧海生产供应的临床抗原材料,并完成放行后向万泰沧海支付1,100万欧元的第二笔里程碑款项。万泰沧海已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该笔款项,共计1,100万欧元(约合8,468.24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GSK共同开发新一代宫颈癌疫苗,一方面公司通过疫苗相关技术转让获得国际疫苗公司的认可及相应经济利益;另一方面通过与国际巨头GSK的长期战略合作,公司可以学习和借鉴国际领先疫苗公司的实践经验,提高公司相关疫苗产品的产业化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如双方按《合作协议》顺利推进新一代宫颈癌疫苗的临床研究并完成商业化开发,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增加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并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合作协议》及相关事项的顺利推进可能因受技术、临床试验、政府审批、外部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开发周期长、开发门槛高、市场高度不确定的情况,这些风险都将影响《合作协议》能否如期推进和履行,故公司有权收取的里程碑款、疫苗销售许可费等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对合作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