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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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吕维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王强先生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亲自出席五人,传真表决三人,授权委托一人。

董事吕维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王强先生代为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40号《潞安环能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联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41号《潞安环能关于联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监事七人,其中丁东先生、李冰江先生、吴克斌先生、王玥女士四名监事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亚宁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联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41号《潞安环能关于联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吴克斌先生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融资租赁业务利率高于银行流动性贷款利率。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21年6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余吾煤业”)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拓宽融资渠道,我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余吾煤业”)为共同承租人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分割占用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以余吾煤业拥有的煤炭矿井相关设备类动产资产作为售后回租的标的物,出售给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按协议规定对上述生产设备进行回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主要介绍

被担保人的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2000万元

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余吾镇后河村

法定代表人:黄勇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普通机械制造修理;销售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余吾煤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主要交易内容

融资租赁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实际金额以租赁物资产价值综合确定。租赁期限1年,租赁利率4.37%,手续费0.3%(期初支付),按季度付息,半年还1%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五、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共同承租人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并分割占用我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状况具有控制力,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支持余吾煤业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未来战略布局。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4亿元,担保余额11.38亿元。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7亿元)的比例为4.82%,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