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8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2,634,50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872,801.41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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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普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邦领国际有限公司、汕头市和盛昌投资有限公司3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8元。
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8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22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22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通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22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58元,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118320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7,190,202.40元(含税)调整为19,872,801.41元(含税)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6,382,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190,202.4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详情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51,707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后,公司总股本由296,382,800股增加至342,634,50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6,382,800元变更为342,634,507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342,634,5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19,872,801.41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78%。
特此公告。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