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33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宗案件二审判决驳回上诉;1宗案件已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宗二审判决案件为原告;1宗撤诉案件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已判决案件的金额约2.6亿元,已撤诉案件的金额6.95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已判决案件及已撤诉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公司诉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信信托”)前期于《关于累计涉诉案件情况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及《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68号)中披露了公司诉被告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宏图瑞利投资有限公司及被告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9)沪74民初3472号)及一审判决情况,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20)沪民终710号),情况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51,560元,由上诉人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涉及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公司前期于《关于累计涉诉案件情况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及《诉讼进展公告》(编号:临2021-001号)中披露了公司诉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20)沪74民初679号)及一审判决情况,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21)沪民终291号),情况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63,334元,由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涉及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原告为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公告编号为临2021-023号)。2021年6月16日,上海金融法院做出(2021)沪74民初1091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已于2021年6月9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总计为1,759,225.74元,由原告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已判决案件及已撤诉案件,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民事裁定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