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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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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1-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继续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授信200,000万元,期限2年;同意继续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1,000万元,期限1年;同意继续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300万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490万元、490万元、4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18,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77%;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合作。上述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490万元、490万元、4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18,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77%;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490万元、490万元、4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18,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77%;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64.61%股权,间接持有其 26.19%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10,890,250.54元,总负债为1,684,641,418.40元,净资产为526,248,832.1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22,571,000.85元,净利润24,806,490.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32,063,973.43元,总负债为1,915,554,365.80元,净资产为516,509,607.63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2,588,054.48元,净利润-9,739,224.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的室内外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 产为279,080,562.25元,总负债为223,463,134.36元,净资产为55,617,427.8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34,848,383.02元,净利润2,177,720.8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1年 3 月 31 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0,235,507.52元,总负债为213,712,258.91元,净资产为56,523,248.61元,2021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33,388,576.45元,净利润905,820.7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48,847,224.01元 ,总负债为2,340,581,932.33元,净资产为108,265,291.68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1,998,202,046.08元 ,净利润80,690,359.2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 年3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17,159,822.47元,总负债为2,305,598,223.70元,净资产为111,561,598.77元,2021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96,546,050.84元,净利润3,296,307.09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韩忠玲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4,748,889.75元 ,总负债为298,016,244.98元,净资产为6,732,644.7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6,386,615.94元 ,净利润 -10,634,382.4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 年3月31日,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7,171,956.88元,总负债为 293,451,388.86元,净资产为13,720,568.02元,2021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247,240.25元,净利润-1,355,275.9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马冬梅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6.31% 股权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755,221,957.88元,总负债为4,111,433,570.61元,净资产为643,788,387.2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41,169,407.73元,净利润8,451,223.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3月 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03,224,939.29元,总负债为4,367,040,930.56元,净资产为636,184,008.73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7,071,105.74元,净利润-7,604,378.5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建筑骨 料、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51,808,705.96元,总负债为4,957,045,338.45元,净资产为1,994,763,367.5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38,637,258.36元,净利润58,701,995.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3月 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82,097,743.42元,总负债为5,420,550,760.65元,净资产为 1,961,546,982.77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6,690,206.70元,净利润-33,216,384.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18,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77%;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浙商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浙商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浙商银行对入池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应收款链平台是指浙商银行依托最新金融科技,创新开发的企银业务合作平台,为企业客户提供应收款的签发、承兑、保兑、偿付、转让、质押、兑付等功能,帮助企业降负债、降成本、增效益。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实施期限

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二、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目的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浙商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浙商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浙商银行共享的授信额度,办理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信用证、保函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 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需在浙商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浙商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浙商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资产池业务模式的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可以实现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