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025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关于报送监管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本情况和推进计划的通知》(沪国资委考核[2021]124号)和《关于加快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进度的通知》(沪国资委考核[2021]155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现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和《上海环境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