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9蓝帆E1”调整前换股价格:人民币26.90元/股,调整后换股价格:人民币26.50元/股;
“20蓝帆E1”调整前换股价格:人民币24.15元/股,调整后换股价格:人民币23.75元/股;
换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7月7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收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蓝帆投资于2019年6月1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蓝帆E1,债券代码:117137),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期;于2020年6月1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蓝帆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蓝帆E1,债券代码:117164),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2日、2020年6月19日披露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1、前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9蓝帆E1”的换股价格由27.00元/股调整为26.90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
2、本次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6,701,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蓝帆医疗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发行人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换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换股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换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3、换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应适用公式P=P0-D进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对于“19蓝帆E1”,P0=26.9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4元/股,P为调整后换股价;对于“20蓝帆E1”,P0 =24.15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4元/股,P为调整后换股价。。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别计算可得:对于“19蓝帆E1”,P=26.50元/股;对于“20蓝帆E1”,P=23.75元/股。
因此,“19蓝帆E1”换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由26.90元/股调整为26.50元/股,“20蓝帆E1”换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由24.15元/股调整为23.75元/股。
关于蓝帆投资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