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
● 投资资金:公司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30,606,575.34元,投资资金已全部收回。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理财产品逾期及兑付情况
公司逾期的理财产品为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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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根据公司与广州丰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丰汇”)、深圳市天运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骏业”)签署的《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委托投资书》约定,天运骏业需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相应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若到期未兑付,根据雪松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雪松控股”)出具的《广州丰汇龙胜3M债权转让项目承诺函》,雪松控股承诺在2021年5月1日前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的投资收益606,575.34元,未收到投资本金3,000万元,该投资资金发生逾期。
在获悉上述理财产品逾期事实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牵头,成立了由财务部、证券部、律师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向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天运骏业尽快履行付款义务、督促雪松控股尽快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经过充分沟通与积极磋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投资本金 3,000万元。至此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计30,606,575.34元已全部收回。
(三)其他理财产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到期未兑付理财产品;
2、公司未持有上述各方相关的其他现金管理类产品。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州丰汇、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债权转让项目中,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的投资资金已全部收回,未对公司的资金安全、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