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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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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5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8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牛来保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拟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太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9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牛来保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拟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太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董事的任职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李太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规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现提名李太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李太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附:李太权先生简历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太权,男,出生于1973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工程专业。曾任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李太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7月19日15: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会议效率,降低会议召开成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股东关于增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4,556,69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8%,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且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9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一9:25,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15至2021年7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4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议案1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饶依琳、付明琴,联系电话:0755-2606724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7月16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