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公司已回购的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辉隆股份A股股票,不超过19,694,276股。
公司于2018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并于2018 年11月27日披露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2019年3月29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694,276股,支付总金额为10,048.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董事会通过之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80%,按孰高原则择定的价格为7.85元/股。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9,694,276股(含),任一持有人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279547。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9,694,276股(含),总人数不超过300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54,600,066.60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9,694,276股,实际认购股份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份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1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股票已于2021年7月7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19,694,27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0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